合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朱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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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6月17日 来源: 合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gjzgcls.com/

 朱友生,合肥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合肥金狮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程序

工业程序项目、民用建筑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各有其特点,但其从招标开始至确定合同价的基本工作程序是类似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程序如下



  工业程序项目、民用建筑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各有其特点,但其从招标开始至确定合同价的基本工作程序是类似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程序如下:


  基本程序


  1.业主方自行编制,或委托顾问工程师编制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他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的依据。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和报价文件。


  3.设计评审。


  4.合同洽谈,包括确定合同价。


  在国际上,民用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多数采用项目功能描述的方式,而不采用项目构造描述的方式,因为项目构造描述的招标依据是设计文件,而工程总承包招标是业主方还不可能提供具体的设计文件。


  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如下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提到建筑工程承包,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就是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有能力完成这个工程项目的人,但是对于具体的承包方式有哪些,却少有人能够回答完整。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 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设计采购总承包


  4、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


  四、;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挂靠承包;的表现形式:


  1、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经营协议;、;合作协议;或;挂靠协议;承包工程。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联营协议;、;合作协议;或者;挂靠协议;,约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承包工程,办理投标、签订合同、结算等手续,并向被挂靠企业缴纳一定数额或比例的;利润;、;管理费;或者;合作费用;,挂靠人自行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法律。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以;企业内部承包;形式挂靠并对外承包工程。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挂靠人作为被挂靠企业的职员或者班组对外承包工程,并实行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制,挂靠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或者;承包费;,被挂靠企业提供承包工程的所有手续便利;挂靠人负责履行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并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自负盈亏,被挂靠企业不承担工程承包的所有风险与。


  ;挂靠承包;是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中的;畸形儿;,明显是在规避国家对工程承包市场准入的监管,扰乱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进行严格规范。但是,由于存在建筑市场经营主体对工程承包利润的竞逐性、工程企业取得从业资质的不易性,以及工程发、承包市场孽生的人为操控性,;挂靠承包;在工程发、承包活动中十分普遍,难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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