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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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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来源: 合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gjzgcls.com/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 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父的居民户口簿;
依据生父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与继母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书面申请书;根据生父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与继母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居民本人或者其父母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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