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朱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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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监理工作中若干问题 浅析我国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

添加时间:2022年3月9日 来源: 合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gjzgcls.com/

 朱友生,合肥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关于当前监理工作中若干问题

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已圆满结束,这一近10年来首次召开的全国性行业工作会,引起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内企业、协会的极大关注。

工程监理业在我国建设领域还是一个年轻的行业。工程监理行业在改革、探索、实践中前行,经历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阵痛,面临着加入WTO之后的机遇与挑战。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在建设部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转变观念,创新工作,开拓进取,我国工程监理队伍羽翼初丰,监理行为逐步规范,监理业务已拓展到建设工程各个领域。工程监理水平的日益提高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直接的效果是工程质量、进度得到保障,工程投资得到有力的控制。

监理行业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近年来业内还存在一些尚待明确、众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如工程监理的定位、强制监理、新纳入监理范围的安全问题、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等等。这些实践和理论的问题关系到监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即使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依然在热烈争论。对此,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根据调查研究的结论,按照部领导的意见,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详尽阐述和说明。

关于监理定位问题

关于监理范围。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还不一致,在监理的范围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全过程,有的认为应是施工阶段监理;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在强制监理的范围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覆盖所有工程项目,有的认为应该取消强制监理,等等。思想和认识上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王素卿指出,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王素卿解释说,在《建筑法》制定的时候,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这也符合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也有法可依。但这并不表明,除施工阶段其他阶段不可以实施监督、管理或咨询,因此为了比较准确界定,可以考虑把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造、保修等阶段的服务,称为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这样既与法律法规相衔接,也便于社会各方能够接受。实际上,目前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也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监理是哪一方的代表。王素卿认为法律法规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如《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王素卿强调,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好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浅析我国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

  一、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

  贯彻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系列标准,这就要求施工企业把工程的质量管理的重点着眼于施工现场,要突出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成本、工期是考核建筑施工企业的第一系统目标,这四大指标也都是以施工现场为落脚点。这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露天的高空作业比较多,再加上多工种联合作业和人员流动大等一系列原因,使得施工现场成为事故隐患的多发地段,这使得施工现场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仅能有效地降低工程事故的发生率,还能有助于推进工程操作的系统性。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还有助于减少或消除一些无效劳动,从而减少工程施工材料的消耗,为企业节支增收。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还有助于提高合同的履行率,确保工程如期完成,这不仅能确立企业得信誉形象,还能保证企业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施工现场管理不仅是一个施工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而且还是整个施工企业管理的基础。

  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地的人员难以实现有效的控制。在建筑现场施工由于其操作型工序产品的劳动密集特性,投入的劳动力众多,使得要想对每个人员实行有效的控制是具有一定的困难。在实践中,由于一些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引发了不少的质量问题,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作为监理单位及承包商来说,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2.工地的物料较难实现有效控制。在施工质量的控制过程中,由于投入物料范围比较广而且用量也很大,要想全面控制投入物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一般在施工管理实际工作中,不少的监理工程师都有这种感觉,就是会经常性的感到工业化设备及批量产品的质量离散性较小,这些一般能通过对产品进行书面检验及测试产品质量就能得到评判及控制。那些地方材料,如砂、石、砖等的质量离散性较大,再加上在施工过程中这些材料往往都是随着需要随时进场,要想对其实现实时、全面、有效的控制也是一个难题。

  3.缺乏安全意识,不明确,质量控制不全面。要想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工作安全意识是关键,它关系着整个工程进程。在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中,不少的管理人员都没有认识到这一关键点,未能将现场的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针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没有进行深入的学习,最终导致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淡薄。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贵发,导致不明确,这在施工现场往往表现为重形式,走过场,缺乏实质性的东西,最终导致施工现场事故频发。还有一个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由于产品面广量大,很难实现全面的检查,不少工地往往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这在一定程度上遗漏了一些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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